为规范大学外语四/六级成绩查询及成绩证明办理工作,特将大学外语四/六级成绩查询及成绩证明办理程序公布如下:
1、因四六级成绩单原件遗失需要成绩证明的,办理时需出具“成绩证明办理申请”(见下页附件)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或学生证);因工作人员有限,不接受电话查分、短信查分、电子邮件查分。
2、成绩查询及成绩证明办理时间:
办理时间:每周周三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), 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;
办理地点: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清水河校区综合楼350。
办理时间:每周周五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), 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;
办理地点:教务处 清水河校区主楼B2-211。